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机构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410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对学校中专各专业学费进行调整,本次学费调整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对于已经在校就读的学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