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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和物资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12 16:11 【字号:

一、加强对学院固定资产的监管,能使用的合理分配,不能使用的应统计数量,写明原因上报董事会,并作报废处理,贵重物资如摄像机、照相机等要专人负责保管,随领随用,随时归还。

二、物资一经分配到位,任何人为能随意调拨,必须有物资部门开具的调拨单方可调拨。

三、物资部门采购各处室需购大型物资时,需出具物资采购申请报告,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要求本处室分管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长批准后由物资门部采购。

四、大型物资采购申请报告一般应提前15天上报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做采购计划,以保证物资的供给。

五、低质易耗品及办公用品每月25日上报物品计划单,由物资部门汇总后统一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六、严格执行申请审批采购、领用制度。

七、物资部门在接到物资采购申请报告后,在一周内按要求保质保量采购所需物资。

八、物资使用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写清领用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情况,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并交回所换下的坏的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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