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院师生员工用水安全卫生,根据国家、呼市关于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卫生监督管理文件的规定要求,经院安全用水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我院安全用水供水消毒管理制度:
1、各类生活饮用水的供水管理设施,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2、供水蓄水设施在清洗消毒前,要将消毒方案报呼市卫生局执法监督所一份,经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清洗工作。
3、清洗消毒要给工作人员配备专用工具(工作服、口罩、防水眼睛、水桶、高筒雨靴、扫帚、簸其、喷雾器等)洗消工具必须洁净。
4、清洗方法:关闭进水口,排放蓄水设施内的水,清除底部及壁上的污物,再用清水冲洗三次,排放掉准备消毒。
5、消毒液配制及使用方法:用高效消毒剂,配制成含氯浓度为5%的消毒液,根据蓄水设施的内壁计算内表面积,以500毫升/平方米的用药量进行喷洒或湿抹蓄水设施内壁,消毒液滞留30分钟以后蓄水,然后加压打入管网进行管道的清洗消毒。
6、洗消三日后,报呼市卫生防疫站水样进行水质检验,各项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后方可供给引用,否则,应检查原因,继续清洗消毒,直至检验合格后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