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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12 15:39 【字号: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贯彻计划和措施,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2、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决定,关心和支持院务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正确行使职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涉及学院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和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认真抓好党内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努力改进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抓好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对教职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生的德育工作,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

5、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改革,开拓进取。

6、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及时把具备条件的优秀教职员工和学生吸收入党,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工作。

7、贯彻执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内监督,经常进行党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8、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保障作用,理顺与学院董事会、院委会的工作关系,保持党委内部和党、政之间分工协作、团结协调的优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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