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学院督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12 15:56 【字号:

为推动学院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的有序进行,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激发各部、处室及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高速运行,提高学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院各职能部门每个环节的管理,强化全院工作运行的监控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工作顺利进行,优化各处室的沟通与合作,防止工作失调与漏洞,不断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

二、监察督导机构的建立和构成

1、学院建立监察督导委员会

任:许志勇  副主任:李星云    杨茂忠  

员:雷云生    李叶青  董淑英  朱慧君  卢慧芝  何彤政  张海滨  戴少青

2、监察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检查督导的常务工作机构

任:杨茂忠  督导员:雷云生

3、各处室设督导员,经民主推荐,处长决定,并抄送督导处备案。

4、各班级设学生督导员,由学习委员或生活委员兼任。

三、监察督导机构的属性和作用

1、监察督导委员会受董事会的领导;

2、监察督导委员会的职能性质是监察、督导,督导机构,是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机构,是为各处室顺利开展工作的服务机构;

3、监察督导机构的作用是起对工作监督、催办、疏导、指导、咨询作用,不是各部门工作的替代机构,更不是决策机构,权力机构。

四、监察督导工作的任务

负责全院工作的监察督导工作,以及重大课题的专项督察工作,其工作任务包括:

1、教学督导工作:包括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执行;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教学实验和改革;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习实训条件的创新和设置等;

2、学生管理督导工作;包括学生学习情况、学生日常生活、活动情况的督导;以及辅导员、公寓管理员工作情况的督导;

3、行政工作的督导:

包括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相互协调配合情况;工作中创新进取情况,以及全院文秘、档案信息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4、全院重大活动的专项督导。

五、监察督导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秉公督导的原则:

坚持原则,必须依法依规督导,客观公正,不徇私情,树立监察督导工作的权威性;

2、坚持群众性原则:

树立全员督导意识,人人参与督导,事事有人查办;

3、坚持民主督导原则:

监察督导结果须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允许监察督导对象倾诉、申诉自己的意见。

六、监察督导工作的运行:

1、每学期末,各处室要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下学期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为督导工作奠定基础;

2、每学期学院须制定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安排,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发布,督导工作依学院工作计划而展开;

3、监察督导工作的重点是督教、督学、督管,教学督导工作始终是学院督导工作的中心环节;督导部门每天坚持经常性督查,要逐日进行详细记载,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4、自查是监察督导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每位工作人员每周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小结,按月填写职责完成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报本处及督导部门各一份)

5、互查是督导工作的有力措施,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的进程,每周由督导办牵头,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进行互查,相关处室的处长要参加,每周一次,互查结果要填写互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相关处室各留一份,督导处保存一份。

6、抽查是确保督导质量的重要手段。全校抽查每月进行一次,督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全院各处长均需出席。检查内容随学院工作计划逐月推进。

七、对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1、对学院的人事工作的督察:

凡新聘用人员,对其录用、履行职责情况、个人日常表现进行跟踪检查,每学期配合处室提出是否胜任工作的结论意见。

2、对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助学金)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要进行专项督察,使资助工作成为学生日常学习的有力保障,防止工作中的疏漏、拖延及偏差。

3、对教职工评优评先、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评奖活动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公开、透明,起到激励促进作用。

八、监察督导工作目标:

1、推动各处室和全院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2、研究、探索学院各项工作进展的有效机制,包括各项工作的目标、运行程序,条件保障,手段办法,完成时限,推动学院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进程;

3、研究总结“北职人”的品格特征,塑造“北职人”的高大形象;

4、对重要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推动全院工作进程,提高学院工作效率,提升学院品牌形象。



上一篇:院务委员会议事制度
下一篇:行政督导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