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长召开的全院大会准备、会场布置、通知召集应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办公室负责。
二、院务会议准备、通知、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三、院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四、开会前事先通知,并将会议内容告知与会者,明确议程。
五、参加会议,遵守时间,不允许中途退席,不能参加请假,对无故缺席者应予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