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15:18 【字号:

为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在校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首次申请办理贷款程序

   1、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或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访问时如提示“安全证书”错误,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


   点击页面左侧“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入以下界面:


   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申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5)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表中“资格审查情况”一栏,需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即可;

3、签订贷款合同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完成贷款办理。

  二、在校生续贷办理程序

   1、在前往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

  注意:

   (1)请于6月25日前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在100-200字之间,若填写不规范,将无法通过审核。提交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需删除现有申请,重新新增申请并提交。

   (2)续贷学生已在首次贷款时注册过,无需再次注册。如忘记系统密码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找回:

   方式一: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

   方式二:联系旗(县、区)教育局经办人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

   (3)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贷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如登录次数不足,将无法提交续贷申请。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旗(县、区)教育局即可办理续贷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旗县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3、签订贷款合同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校报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完成贷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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