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宪法晨读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4-12-05 08:41 【字号:
国家宪法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我院于班内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积极响应国家弘扬宪法精神的号召,致力于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风尚。


 


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人民奋斗成果,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任务,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全国上下一切组织与个人,均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肩负维护其尊严与实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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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明确了国家性质,即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本质特征。同时强调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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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与法治精神层面,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法制统一与尊严,一切法律法规不得抵触宪法,所有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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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三章对公民权利与义务有详尽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者皆为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尊重保障人权。公民有受教育权与义务,国家助力青少年全面发展。同时,公民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与其他公民利益,且有维护国家统一团结、遵守法纪、保守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秩序公德、维护国家荣誉安全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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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宪法晨读活动,让我们重温宪法基本内容,深刻领悟其精神内涵。今后,我们将以宪法为指引,共同维护宪法权威,为法治中国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前行。活动圆满落幕,感谢所有参与者,期待后续宪法学习活动,持续深化宪法意识,共筑法治中国梦。




● 指导老师丨芦老师

● 供稿丨赵冰 辛佳圆(实习)

● 主编丨王凯布   闫锡霖

● 美编丨甄晨宇 (实习)

● 校对丨康宇彤  张茜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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