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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05-13 17:51 【字号:

为了有效地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订本预案。

一、校园政治稳定范围

1.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事件;

2.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3.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煽动蛊惑事件;

4.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5.由于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踪等引发影响校园和谐稳定的事件。

6.因学校重大改革、学生毕业就业、学校收费、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后勤保障意外中止等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7.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重大刑事或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事件。

二、校园政治事件处置原则

突发性政治事件应急处置按照“先控制,后处置”的总原则。在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挥下,所有教职工都有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义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

(三)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校园政治事件组织体系

设立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

(一)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指挥中心

总指挥:许志忠

副总指挥:乔子荣许志勇巴雅尔杨茂忠徐永和王景沛温国柱

(二)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办公室

 任:许志勇(兼)

副主任: 乔子荣巴雅尔杨茂忠王景沛温国柱

 员:李  张双生  何彤政全体辅导员保卫人员

四、校园政治事件处置分工:

1.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处承担,师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学校分管领导:教工为主参与的,由许志勇负责;学生为主参与的,由徐永和负责。

2.校园内外有师生参与的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处承担,师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学校分管领导:教工为主参与的,由许志勇负责;学生为主参与的,由徐永和负责。

3.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煽动蛊惑等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承担,学校分管领导:杨茂忠、温国柱。

4.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承担,学校分管领导:涉及教工的,由许志勇负责;涉及学生的,由温国柱负责。

5.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踪等原因引发的影响校园稳定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及所在部门承担,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学校分管领导:杨茂忠、温国柱。

6.因学校重大改革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承担,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助处理。学校分管领导:杨茂忠、

温国柱。

9.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重大刑事或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事件的处置由学校保卫处承担。学校分管领导:温国柱。

五、学校校园政治事件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1.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均需立即向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或向学院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报告;指挥中心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了解详情,及时、准确向指挥中心总指挥和相关的副总指挥报告客观真实情况。

2.各部门要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要求,根据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

3.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意见,将重大和重要情况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应急信息内容要完整,一般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起因初步分析、性质初步判断、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应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和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事故的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其他应报的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观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六、校园政治事件应急处置

1.学校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由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或办公室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工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报告。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案件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如果属于特别重大事件,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发生突发政治事件,应立即响应下列应急行动:

1)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应分工,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或办公室相关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

2)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3)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或办公室随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按照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指挥中心安排,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部门对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介入;党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党员骨干进入事件现场进行劝阻、疏导、教育;尽力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5)根据事件级别和相应预案要求落实其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3.如果响应行动涉及对学生的处置、处理,必须把握时机、方式方法适当,必须坚持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必须避免激化矛盾,应当有助于事件的尽快平息。

4.突发政治事件平息后,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或办公室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后果,研究并落实善后与恢复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处理校园政治事件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和健全信息队伍,加强信息、情报工作的力度,发挥隐蔽力量的作用,做到信息准、灵、快。

(二)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并且定时、定岗、定职。

(三)建立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考核奖惩制度,表彰奖励有功人员,对玩忽职守,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四)发生突发性政治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和值班人员,要根据学校突发性政治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或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如工作无效,则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共同做工作;如工作受阻或事态扩大、蔓延等,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对事件的有关情况形成专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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