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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纪律及违纪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12 16:07 【字号:

1、司机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司机室或在学校内等候工作,不得在家,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请假。

2、司机请事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领导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4、司机必须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传播领导讲话内容,违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严肃处理。

5、开领导专车的司机,领导公事外出或在外地学习、开会期间不用车时,司机工作由办公室安排,未经安排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6、司机私人用车须经学院领导批准,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等级的罚款。未经批准用车办私事,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损坏校车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赔偿有关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

7、单位和个人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如无办公室或学院领导派车,司机可拒绝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8、司机下班后,校车不准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过夜(不配司机的领导及接送任课教师的专车除外),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校车附件缺失均由司机负责,如失窃校车,司机须负赔偿责任。

9、不准借车给别人驾驶或学车,违者罚款。

10、司机利用学院校车外出搭客经营者,一经发现或由交通运输部门查获,一律作除名处理。

11、校车司机需要调整,经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12、酒后开车损坏校车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13、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罚,一律由司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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