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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员老师业绩督导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13 09:05 【字号:

一、监察督导依据和目的

根据《开运·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公寓公寓管理员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生公寓管理百分竞赛奖》的规定要求,为充分调动公寓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教育学生的“第四课堂”,加强公寓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公寓管理员履行职责、创造业绩的督导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察督导的任务

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寓管理员工作状况,重点查看落实以下几项:

1.公寓管理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2.公寓管理员履行职责,积极工作情况;

3.是否主动了解和掌握公寓内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品德情况,是否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4.加强对公寓内设施物品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5.监察公寓管理员能否检查卫生清理人员搞好公共卫生;

6.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经常与辅导员老师沟通学生情况;

7.督促学生的日常生活每一个环节,对滞留宿舍和夜不归宿学生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信息;

8.特别注意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如发现情况,应及时、准确向院总值班员反映;

三、监察督导的标准

(一)平时考核标准:

学院《学生公寓公寓管理员老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生公寓管理百分竞赛奖》赋分办法两个文件是考核公寓管理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二)年度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对公寓管理员工作状况划分为四个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觉悟高,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表现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有责任心,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尚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努力,无责任事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思想觉悟一般,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主动性不够,不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或发生较大责任事故。

年度考核程序为:1.个人述职2.民主评议3.学生处考核4.学院监察督导委员会考核

考核结果在学院监察督导委员会备案。

四、监察督导程序

1.召开公寓管理员会议,学习学院相关规定,使每一位公寓管理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为监察督导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2.要求公寓管理员做好自查,汇报工作业绩状况;

3.学生处每周检查公寓管理员工作情况,每月做出小结。

4.督导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寓管理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本人汇报)看(公寓管理状况)问(询问有关情况)访(同学反映),了解公寓管理员工作业绩实况。

5.通过每月“四查”,掌握公寓管理每月工作实况,对公寓管理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做出准确判断。

五、考核结果的作用

1.作为按月发放奖金的依据;

2.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3.作为学院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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