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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5-12 15:57 【字号:

为推动我院教学改革和发展,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使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中有机统一,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督导的目的

1.强化教学全过程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突出教学工作在全院的中心地位。

2.更好地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规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

3.及时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的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教学督导任务

教学监察督导是学院的教学监督、检查、参谋机构。在学院监察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教学监督、检查、指导,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教学情况。在每月末把检查教学实际运行情况汇总送教务处,并在每学期末把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抄送教务处。

三、教学督导内容

1.监督、检查各系(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决策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系(部)教学运行情况。

3.检查教师到位及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可随机听课或查课,且要有详细的听(查)课记录,并于每学期末整理归档。

4.检查学院考试期间考风、考纪情况。

5.反馈教师、学生在教学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并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四、教学监察督导方法与程序

1.组织教学督导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教学管理文件,掌握教学监察督导工作标准。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随机“查课”,填写评价表,重点掌握兼职教师上课情况。每月将督导员查课评价情况汇总同教务处共同分析后,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随机“听课”,填写评价表,重点督察学院专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每个月将督导员听课评价结果汇总同教务处共同分析,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适时组织兼职教师座谈会,沟通感情、交流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沟通教学信息,了解学生对教师工作的评价、意见和要求,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填写《学生评教调查表》汇总反馈到教务处。

6.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和要求,汇总送教务处。协助研究落实整改工作。

7.每学期末,督导处汇总督导员评教情况,对每个教师分“优”“良”“差”三个等级,做出教学督导考评结论。上报学院教学委员会,通报教务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五、教学督导结果

教学督导结果定期在学院公布,作为教学单位评优和教师本人年终考核、聘任、晋级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学院监察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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