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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守 则
   发布时间:2016-03-09 09:06 【字号:

1、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

3、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退场。

6、考生遇到试卷与应考科目不符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8、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提交答卷。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10、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有关违纪处理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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