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专业(高职)三年制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2014-04-15 08:33 【字号:

一、基本培养规格: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养,掌握保险基本知识、保险医学、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具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健康保险业务经营能力与基本技能,从事健康保险业务拓展、查勘定损、核保核赔、风险管理咨询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毕业生基本要求

1、掌握管理科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社会保障学、医疗保险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灵活应用这些知识实施管理职能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熟悉疾病的分类及其发生、发展过程,能够阅读医疗文书。熟悉疾病的诊疗程序及用药原则,能对疾病的合理检查、合理施治做出判断;能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伤残分级;对影响人类寿命、健康的各种风险因素的分布进行预测和分析;

3、具有适应现代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能力;

4、熟悉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对社会保险的医学问题及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分析、评估和研究。

三、修业年限:三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医学、管理学、保险学

(二)主要课程名称

医学基础、管理学基础、医院管理学、社会保障、保险学原理、医疗保险概论、医疗保险学、保险营销学、社会保险学、保险精算、保险医学等26门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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