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09:37 【字号:

2019届毕业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56号)要求,自治区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发放标准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000元。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申请材料(请选择以下一种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均需要一式两份):

1.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

(2)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持有的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低保持证人页、本人页)。

(5)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2.残疾高校毕业生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

(2)残疾高校毕业生需要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指毕业生本人有残疾人证,不是亲属)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 贫困残疾人家庭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

(2)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指毕业生直系亲属(父母)有残疾人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残疾人亲属户口页、本人页)。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5)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信息为准)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3)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打印在一页纸上)。

(2)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持有由扶贫办制发的《扶贫手册》、《精准扶贫帮扶卡》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扶贫手册持有人户口页、本人页)。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二)其他说明:

1.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对于延迟至今年毕业的往届生,学校要核对确定其往年没有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避免重复领取。

2.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模糊不清者不予认定发放。

3.求职补贴申请表可从学校就业网下载。

4.上述申请材料中涉及本人与直系亲属户口复印件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如存在分户情况,另外需要学生本书写一份保证书,保证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三)申请程序

1.纸质材料申报:请各位毕业生将所需材料从上至下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两份送至学院学生处初审。

2.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错误、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等,导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账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领学生需根据要求上报材料,超过时限不再予以补办。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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