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统招生、中专生毕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08:14 【字号:

2015级统招生(包括: 13、14级预科转统招、13级3+2)、中专生:

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2015级统招生(包括:13、14级预科转统招、13级3+2)和中专生毕业前补考定于6月5日至6月6日进行,凡是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请务必于6月4日返校期间办理毕业补考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2015级统招(包括:13、14级预科转统招、13级3+2)、中专各专业班级毕业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办理补考前相关手续后,必须到考务科核对补考科目。考前相关手续在6月4日下午3:00前全部完成。否则取消补考资格。

毕业生个人成绩请登陆www.bancaplaptrinh.com/web/cj网址查询)

2、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继续执行内北职[2012]23号《关于2009级统招各专业挂科学生毕业补考事宜的决定》。挂科比较多的学生,本次未考完的,剩余科目考试安排在本年度10月和第二年的4月。具体时间咨询考务科(电话:2692044)。

4、具体考试安排:

6月5日 上午:护理、针灸与推拿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    

下午:上午未考完的科目继续

6月6日  上午:机电、会计、汽修、建筑工程、制药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

下午:上午未考完的科目继续

考试时间:上午  8:10--11:20    下午  2:10—4:20

5、建筑工程专业《建筑识图与房屋构造课设》不及格的同学,按照课设要求做“楼房首层平面图1:100、①-⑧轴立面图”和“楼梯-底层平面图1:50、二层平面图1:50、楼梯平面图1:50、楼梯剖面图1:50”图各一张;补考前交到考务科。不交的同学,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处理,不发毕业证。

6、建筑工程专业的《建筑工程预算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同学,按照课设要求做一份作业,补考前交到考务科。不交的同学,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处理,不发毕业证。

7、《就业指导》不及格的同学,交一份求职简历

8、会计、审计专业的《岗位实训》不及格的同学,按照实训要求做一份作业,补考前交到考务科。不交的同学,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处理,不发毕业证。

特此通知


具体考试安排:

2018年6月5日(上午8:10--11:20;下午2:10--4:10)护理、针灸推拿专业所有科目。

2018年6月6日(上午8:10--11:20;下午2:10--4:11)建筑工程、机电、汽修、会计、制药专业的所有科目。

考试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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