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级统招生毕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11:29 【字号:

11级统招生:

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11级统招生毕业前补考定于65日进行,凡是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请务必于63日返校办理毕业补考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11级统招各专业班级毕业生必须按时返校,核对补考科目,办理补考前相关手续。考前相关手续必须在64号下午3:00前全部完成。否则取消补考资格。

  2、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入场。

  3、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公教一---- 护理专业所有公共科目和专业课考试;

  公教二----机电、工程造价专业所有公共科目和专业课考试。    

  公教三----会计、食品专业所有公共科目和专业课考试。

4考试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10---4:10

5、不及格科目超过六科以上者,本次考试只能考六科,其余科目每学期开学安排考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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